南海網三亞3月17日消息(三亞新聞網記者 馬偉元) 近日,三亞新聞網記者報道《三亞:“停屍房”藏身山腳下村民質疑其合法性》一事引起眾多網友關註,希望瞭解在此停放屍體的事情真相。3月17日,記者從規劃、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得知,該“停屍房”並未得到審批,並表示將前往該地進行調查。
  網友議論紛紛 盼求事情真相
  該事情一經報道後,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評論,“求真相,關註進展”。
  網名為“遼北小哥”的網友稱,“我們這裡醫院都沒有停屍房了,人死了以後要解剖的在法醫那裡,要火化的在殯儀館的啊~~難道你們還是土葬?土葬也不用停屍房啊都是放在自己家的啊。”
  而網友“南門十一少”則認為有兩種可能性,他認為,既然有法醫室和解剖室,但沒有手續;要麼就是私人法律事務所的法醫檢驗處,要麼就是gongan局的司法檢驗中心,後者是最大的可能了。
  村民質疑,建“停屍房”應有知情權
  “如果不是那天有死者家屬在那裡哭鬧,我們根本不會知道這裡竟然是用作停放屍體的場所……”南新農場第一作業區一隊的村民陳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她並不反對建“停屍房”,可是建在居民區內,她就認為很不合理,而且建“停屍房”是不是應該讓村民瞭解這個事情。
  “真不敢相信我們竟然跟‘停屍房’作了這麼長時間的鄰居!”村民符女士則稱,這種設施至少要征求周邊住戶的意見吧,如果“停屍房”建在你們家旁邊你願意嗎?
  相關部門回應:未曾審批將介入調查
  針對此事,記者來到三亞市規劃局,據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他們並未看到過有關建設此“停屍房”的申報手續。
  隨後,記者又前往三亞市民政局瞭解此事。三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陳科長表示,他們也未曾審批過該“停屍房”,屬自然死亡的,一般停放在太平間,醫院出示相關證明後,死者親屬可委托三亞仙逸園(殯儀館)帶走火化;屬意外身亡的,一般停放在太平間或仙逸園,由法醫作出相關鑒定後再火化。目前三亞用於停放屍體的合法場所為醫院太平間和仙逸園。
  另外,他還告訴記者,在2012年12月開始實行的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《關於修改<海南省殯葬管理辦法>的決定》中第十四條有規定,殯儀館、火葬場和公墓是社會公共服務設施,由市、縣、自治縣殯葬管理所負責管理。
  同時第十五條規定,經營殯儀館(包含停屍、屍檢)、火葬場、公墓的申辦人,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核准登記,領取營業執照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核准登記前,應當書面征求民政主管部門的意見。申辦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,應當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,到土地、建設、環保、衛生等主管部門辦理用地、報建等手續。
  對於建設該“停屍房”,是否存在違規行為,陳科長表示,現在無法回答,他將與同事前往進行調查。
  另外,三亞新聞網記者從三亞市公安局獲悉,今天下午,警方將針對此事進行回覆。記者將繼續予以跟蹤報道。
(原標題:三亞:“停屍房”藏身山腳 回應:未曾審批將調查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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